我国森林认证发展情况
在世界森林认证蓬勃发展的同时,我国政府也开始关注森林认证,将它视为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和林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潜在的市场政策工具,并开始建设我国的森林认证体系。
自1995年以来,中国政府的有关人员参加了政府间森林问题工作组和政府间森林问题论坛会议,参与了有关森林认证问题的国际讨论。1999年7月国家林业局与 WWF 在北京联合召开了森林可持续经营和认证国际研讨会,促进了政府、学术界和企业对认证的认识和了解。2000年10月,中国正式加入蒙特利尔进程。2001年11月,中国承办了蒙特利尔进程第12次会议。这次会议,引起了我国政府对森林认证的高度重视。此后,中国政府着手开展中国的森林认证工作。
2001年3月国家林业局专门在科技发展中心下成立了森林认证处。同年7月又组织成立了中国森林认证领导小组,由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国林科院院长江泽慧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森林认证工作。这标志着我国政府正式启动中国森林认证进程。
中国森林认证工作领导小组于 2001年9月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确定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职责,并明确指出,中国将在吸收各种森林认证体系优点的基础上,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发展中国自己的森林认证体系。
2003 年6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提出的“积极开展森林认证工作,尽快与国际接轨”。
2007 年9 月,我国森林认证标准正式发布。
2009 年,我国第一家森林认证机构(中林天合)正式注册成立,标志着我国有了自己的森林认证体系。
认证认可制度的建立
2001年8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国集中、统一的认证认可制度的建立。2003年9月 温家宝总理签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自11月1日开始实施,标志着我国认证认可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其中明确指出“国家实行统一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国家对认证认可工作实行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下,各有关方面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 国家林业局于 2002年8月加入全国认证认可部级联席会议,我国森林认证体系正式纳入到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制度之中。我国森林认证体系的发展和执行过程中,将遵循有关认证认可、林业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2002年国家林业局开始组织研究和制定《中国森林认证标准》。目前,该标准已起草完毕,正在等待最后的审批。《中国产销监管链标准》和《中国森林认证管理办法》也正在制定中。目前,国家林业局正与中国林科院共同筹建我国的认证机构中林认证中心。
2003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了“积极开展森林认证工作,尽快与国际接轨”,极大地推动了森林认证在我国的发展。目前,各方正积极推动我国的森林认证体系寻求两大国际体系森林管理委员会(FSC)和森林认证认可计划(PEFC)的认可和合作。